一、北京人和外地人结婚生的孩子,可以随户口在北京的父亲或者母亲一方进行落户。
二、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三、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
1、办理地址: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2、办理材料:
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②、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③、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④、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⑤、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3、办理方式:①、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②、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③、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扩展资料:
最新北京户口政策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入户条件: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1、入户申请;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办理市外迁入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2024年,北京市投资促进局首次获得为投资北京企业高管办理北京常住户口的资格。在北京市投资促进局网站查询发现,通过投资北京的方式获得北京市常住户口需要满足多个条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在北京注册投资企业中担任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在京注册子公司中担任经理、常务副经理,或者是独立法人企业设立的研发机构的主任或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