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动关系有效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一般在社保局)申请劳动仲裁。
一、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主张从入职(当然包括试用期)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二、如没缴社保,你可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八十六条规定主张用人单位补缴从入职之日起的社保。
劳动关系举证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