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现质量问题。

2013.07.13 江苏-南京 房产纠纷
我们家是在去年11月份在县城盖的三层房子,因为包工头和家里父亲之前就认识,就没签合同,今年4月份今本完工了,但一层和二层的混泥土现浇面出现质量问题了,家里也拿去当地的机构检测了。不合格。后来找包工头,他不承认有质量问题,还天天到我们家闹,现在准备打官司。也请了律师,律师把案子交到包工头家所在的镇的法院,但镇上的庭长不给例案。说没有合同,嫌麻烦。找到我们家的律师,他的意思想让我们家花钱找人才能立案。可能包工头那边花钱把庭长那边打点了。现在家里一筹莫展。希望能得到律师的帮助。。。
报告编号:No.2013071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 房屋质量不达标时购房者如何维权?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当事双方(购房者与房屋出卖人)进行房屋质量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存在退房情形:
    1、经鉴定确认房屋主体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2、经鉴定可以修复,则要求开发商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
    3、楼板属主体结构部分,开发商承担永久的保修责任。
    4、若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给购房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购房者可以主张违约侵权责任措施予以补救,但应注意:
    ①不法行为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的,即使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也应按侵权责任予以处理,因为合同责任不能对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提供补救。
    ②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不法行为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则按合同纠纷处理对受害人更为有利些。
    ③责任竞合的情况下,若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了双方仅承担合同责任,原则上从其约定。但当事人的约定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权责任,在此情况下,受害人享有两种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020.05.22 15:50 · IP属地:四川
  • 您好,我是华律网东城区地区值班答疑律师,擅长房产纠纷类法律专业,若问题紧急,可直接向我电话咨询。(咨询请说明来自华律网)
  • 为帮您更好的解决法律问题,您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自身详细情况,本地律师24小时在线为您解答。
    平台推荐 · 北京-东城区
    我来补充细节
    获取答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99%问题解决率 · 1对1深度沟通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 问题相似?推荐使用下方服务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严选律师快速响应
马上提问
您好,若您的问题未解决,可直接提问,平台严选专业律师为您实时在线解答。
4分钟前 山东-莱芜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1分钟前 吉林-长春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3分钟前 海南-海口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5分钟前 山西-运城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6分钟前 广东-湛江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3分钟前 广西-柳州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1分钟前 河南-郑州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2分钟前 河北-唐山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刚刚 河南-三门峡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6分钟前 江西-上饶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27341位律师在线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