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影响
新生儿户口本上面孩子的籍贯要填写孩子出生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法律依据:按照公安部公通字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 详细指的是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 ,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扩展资料:
籍贯填写的注意事项:
一、籍贯的填写一般以:
1、某人的太祖父(或高祖父或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2、太祖母(或高祖母或曾祖母)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3、外太祖父(或外高祖父或外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4、外太祖母(或外高祖母或外曾祖母)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二、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大多数与祖父的出生地、户籍地是一致的。如果祖父出生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也最好填写长期居住地一致的出生地或者户籍地作为籍贯。还是无法确认的,可以综合祖父往上直系亲属的籍贯、祖父的出生地与户籍地、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的具体情况,向管理使用该资料的单位或部门咨询,一经确认,非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动,以免因档案资料的矛盾冲突带来新的困扰。
三、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