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我与我男朋友想在中国登记结婚,他是外国人,XX国籍。现在他在中国定居,他跟我登记后不加入中国国籍可以吗?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下列证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后,在我国境内双方自愿要求复婚的,按涉外结婚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双方都是外国人,要求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的,只要他们具备《中国人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中所要求的证件,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可予办理结婚登记。但为了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可让婚姻当事人提供其本国法律在外国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
没结婚证!怎么才属于事实婚姻!同居四年,算事实婚姻吗?
【法律意见】 同居的时间如果发生在1994年2月1日该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因为本质上就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平台律师均经过严格的身份和专业认定,并按照平台标准完成咨询的解答和后续服务,保证解答专业性。
通过设立严格的抽检制度和完善的评价、投诉机制,并由专人对律师的服务进行监督和管控,保证服务质量。
平台通过精确的咨询匹配分发和全站27W+的专业领域律师,建立了及时的服务响应保障机制,实现平均5分钟的快速响应。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