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我生母因病去世,1992年我继母来到我家,与我父亲生活在一起,当时他的两个儿子已经
结婚。我当时12岁,我姐18岁。我父亲当时是教师,继母为农民。1995年,老两口在老家农村一块靠路边的新申请的
宅基地上建了一间门面房,之后老人就在门面房经营点生意生活,而且我父亲每月还有工资,门面房2000年办理宅基证的时候办理在我继母名下,1996年我考入大学,2000年毕业后结婚。2001年父亲把原来老宅子的几间瓦房拆了盖了三间平房。2003年老两口领了
结婚证。2004年5月我父亲因病去世。留下所有房产没有分配,之后门面房就由继母每年收取租金,每年5000到10000不等,老宅基地上的平房也由继母居住。后来继母在我父亲去世期间将我父亲的银行卡上的钱取走,后来被我发现。父亲的
丧葬费也强行被继母拿去几千元。父亲去世后留给继母每个月400元的
抚恤金。前一段时间老宅子要进行宅基确权,继母要写成她的名字,我曾提出进行
财产分割,主要包括门面房,老宅基地上的房子,门面房10年来的收入。我提出愿意拿一部分钱出来,其它的她属于她,老宅子属于我,但是继母要求
打官司。
目前财产如何分配。
继母去世后遗产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