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这是一个专性很强的问题,涉及强电专业。幸好你没有去百度你的问题,你与供电公司之间形成的是供用电合同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0条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26条规定用电计量装置,应当按装在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供电营业规则》第46条第2款属于用户专用性质,但不在公用变电站内的供电设施由用户运行维护管理,如用户维护确有困 难,可与供电企业协商,就委托供电企业代为运行管理有关事项签订协议。第47条1款;公用低压线路(220或380都属于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哈哈!!综上所述你应该明白了,要找到漏电点与产权责任分界点很关键,如果漏电点在供电企业产权责任范围内,供电企业有管理与维护的责任,自然应该为漏电损失买单,如果漏电点在你的产权责任范围内,当然支由你对漏电费用买单了,司法实践中通过用电量装置安装地点来推定产权分界点,这种推定可以由供电企业或用电人提供证据予以推翻。给你如下建议,如果漏电费用在你经济能力接受范围内,就把电费交了吧,如果超出你的经济能力范围找个律师把官司打到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