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的遗弃罪构成要件,没离婚换锁不一定构成遗弃罪,得看是不是符合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满足下列要件构成遗弃罪:
1、被遗弃对象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一般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2、遗弃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一般前者有法定上的扶养义务,基于抚养与被抚养、扶养与被扶养以及赡养与被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权利义务,就是夫妻、子女等;后者为有扶养能力(即相应的经济能力)却拒绝扶养,例如:儿女对失去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不承担经济供给义务,子女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不予照料等。
3、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可构成犯罪。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4、遗弃人对于自己的遗弃行为是明知故意的,例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
满足上述必要的要件之后,才可构成刑法上的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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