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关于婚前财产公证流程是什么呢?
你这个问题很严峻,因为《物权法》规定,房产所有以登记为准,房产证登记是你男友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归你男友所有,虽然是你家出的资金,这样只能算是你家送给他的或是借给他的,有证据就是“借”。你和你男友俩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产证去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双方约定该房产的归属就可以了。你说你不想继续这段感情了,那你男友可能不会同你去办理了,再个婚前财产公证是结婚后才发生效力,如果你不与他结婚,公证了也没用。如果你不与他结婚,让他办一个赠与公证,把房产赠与给你,恐怕你男友不会去办理。抓紧时间吧!感情这事不能勉强,以后涉及重大财产的事一定要谨慎,希望你早日处理好此事。
事实收养,没有收养手续,现在想解除收养关系,到公证处公正除了解除关系协议还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意见】 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即指1992年4月1日前成立的,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收养关系,由于当时并没有规定收养的专门法律规定,所以事实收养关系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因此,对于收养法实施前已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 凡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确实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已消除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或因收养事实而共同生活时成立,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受理。 【法律依据】 《收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就是说,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订立协议解除这种事实收养关系。但是,第二十八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七条还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就是说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看是否达到了《收养法》规定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标准,如果达到了就会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第三十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如果养父母,既不缺乏劳动能力,又不缺乏生活来源,养父母也没有这个要求,则可以不给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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