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现在车主大部分不具有营运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类似“拼车”这样的“发明”,是公民自身利益市场化整合的产物,如果说其“合法身份”有悖论,那也是凸显了这个时代的“制度困境”:当一个城市“拼车盛行”时,路运管理者恰恰最当对公共交通反躬自问。扩展资料:拼车是一个新兴事物。根据报导,韩国、希腊及欧美国家的出租车已尝试“合乘制”。在美国,多人乘坐同一辆出租车称作Ca是被鼓励和支持的。既有利于环保,有利于缓解拥挤的城市交通,又有利于乘客。在中国北京、浙江、广州等五十多个城市已经开拓了拼车服务并产生了注册服务机构。拼车有几种情况:一种可以叫搭乘“顺风车”(对车主而言就是顺路带人,以减少油费等支出),第二种情况是合租。顺风车是指车主在自己出行的途中顺路捎上两三个路线基本相同的乘客,并收取一定的费用。合租是指几个住在附近的人合租一台车,方便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