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与被告属于
未婚同居,在2014年清明后,被告去我家大吼大叫,原告与被告要求分手,病提出一些要求,激烈争吵之下,被告掐着原告的脖子,在现场的只有被告母亲与姐姐,在2014年*月生下女儿后一个月才补办
结婚登记手续。在原告生下女儿十三天的晚上,被告问原告去不去登记,原告本来就不想和被告
结婚,所以就没有回答。当晚被告就拿着菜刀去原告母亲家,扬言原告不和被告结婚,就要杀了原告的母亲,后被赶来的亲戚邻居劝住,原告夺过了被告手上的菜刀。不服气的被告最后拿起一个啤酒瓶,砸烂一头,将锋利的玻璃划向原告父亲的右胸部,现在长好的伤疤有七八厘米长,有照片为证。但老实巴交的原告父亲,惧怕被告的淫威,并未选择报警,事后连一声道歉也没有。这种对老不尊不孝,甚至是虐待父母的暴力行为,原告看在眼里痛在心头。在生下女儿至今,被告对原告的生活不闻不问,从不关心原告母女的生活自从去年八月到现在,被告方家庭陆陆续续给原告的生活费用总共才3040元,平均下来每天不足十元。女儿每月的尿垫都要百多元,可以想象,这样的日子怎样过。今年五月份被告回了一次家,去时一分钱也不留给原告。孩子小发烧感冒是常事,有时需要连连打几天针。看着可怜的女儿,想着口袋仅有的一百几十元钱,想着被告对原告母女的漠视,常常夜不能眠。被告寄钱回来时,总免不了一顿激烈的争争吵当谈到
离婚的话题,被告总是威胁原告,要杀了原告,让原告的娘家人也不得好过。告无法承受被告的语言威胁和精神上的折磨,还有生活经济上的垄断与霸道。被告在
广东打工的城市有
婚外情的恶劣行为,有双方亲吻的照片,和部分QQ聊天记录空间聊天记录这些都有截图或照片可以作证。六月21号原告扭伤脚,因为和被告在六月六号后联系不上了,所以向被告母亲问点钱去看脚,却未给,回来后也不问也不叫我去医院看看,没有一点把我当家人,被告父亲又藏着我女儿的
出生证明不给,被告就是这样一个对家庭对妻女,完全不负责任的人。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的可能。没有感情和关心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而且原告在未登记之前根本就不想和被告结婚,只是迫于被告的威胁,和未婚先孕的惧怕不得已而为之。这样的情况起诉有没有百分之百要回
抚养权和离婚成功,我是XX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