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乡下的,我的父母有三个儿子,他有三间房子(连住的三间房屋),是以前老式的那种房屋,父母说这三间房屋每个儿子一间,父母都在世的时候,大儿子的房子就倒了,大儿子也去前面不远的村庄有了新房子(两间房屋),20年前二儿子在婚后也在前面不远的村庄有了自己的房子(三楼),所以二儿子的房子就给了这对老人居住了,而我本人因为经济不富裕,没有造新房子,就在老式的房子里住了下来,因为各种原因,经济上不富裕,所以直到现在还是住在老房子里,这些年来都是我在照顾我父母,五年前,父亲因病去世,留下了母亲一个人在这人世间,现在母亲年事已高,已经85以上了,二儿子的那间房子也倒了,我自己家的老房子再也容纳不下一个人了,一家三口也是紧凑的生活着,现在母亲一个人没地方住,我们就和大儿子的媳妇商量了,(大儿子在外地)大儿子的媳妇代表大儿子和我们说,要不我们三家人轮流照顾父母,搬到他们家里去,我觉得也在理,这样大家负担也轻一点,虽说我自己房子很挤,但是多勉强搭出一张床还是可以的,而二儿子也是在在外地工作,二儿子的媳妇应该也给二儿子打过电话了,二儿子的媳妇却说出这种话来:老人已经在他们家的老房子呆了20年了,还不够啊?我也是很无语我说:难道二儿子他12岁的时候就会造房子了?现在母亲还没走,三间房子都是他的(因为之前父母说房子是一人一间的)。二儿子的媳妇就是不肯把父母接到他们前面的房子去住,一直死抓着说自己家的老房子住了20年了,租给别人也有好多租金了。那我想说,这20年来那一天不是我在照顾父母,每天买菜,洗衣服的,家长里短的都是我一个人再弄,母亲是连走路都不会走了的,我也没有说过一句怨言,现在实在是没地方住了,我一个人也实在承担不了这个压力,还有个儿子在上大学,每年的生活费也是好几万,我要有能力也是一个人全包了,再说已经照顾这么多年了,实在不差剩下的几年了。现在的主要问题是二儿子不肯承担
赡养的义务,不肯让父母去他那边住,而大儿子和我这边是同意的,轮流照顾母亲,我到底该怎么办,是否要走法律途径,让二儿子尽到赡养母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