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了解
取保候审金退还的规定。在取保候审结束时,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应及时退还
保证金。一般来说,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2.查看是否存在未遵守规定的情况。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义务,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未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等,那么司法机关有权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3.联系执行机关询问原因。可以主动与办理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或其他执行机关取得联系,询问保证金未退还的具体缘由。
4.若执行机关无故拖延或拒绝退还,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比如向该执行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说明情况,要求其督促执行机关依法处理保证金退还事宜。
5.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检察院有权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会根据情况要求执行机关说明情况并依法处理保证金退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