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监护权转移,是指监护人基于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行使,并由他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关于监护权的转移,中国《民法总则》未作规定,但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里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肯定了监护权的转移。其他国家的民事立法也有同样的规定。
也就是说监护权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监护权的转移仅仅是在行使亲权或监护活动中,因亲权人或监护人临时行为障碍而发生的委托代理,不同于监护的设置,亦不同于监护开始的原因。因此,监护权的转移和监护权,两者具有显著的差异。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二
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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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好朋友A,最近当上了一名精神病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可是我的好朋友并不想当什么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有哪些人和应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法定监护人 监护: 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监护是一种职责和义务,我国法律中采取广义上的监护含义,对监护制度做了原则的规定: (1)未成年人的监护(2)精神病人的监护。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监护人顺序是: (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 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l、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那些未经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以及让正在小学、初中就学的子女或被监护人中断学业的家长,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开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他们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 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是: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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