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被告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2019.10.13 婚姻家庭 1,676次观看
律师解答
专业普法 真人拍摄 易懂有效
视频内容:

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另外,如果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
而财产保全必须满足的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投诉/纠错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解决法律问题,上华律网
19年专业法律服务27W专业律师平台严格监督
在线问律师 平台保障
快速响应 已为超过 5000万人 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问题解决率 99%
19,013 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