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竣工结算要怎样办
2019.10.13 工程建筑 2,944次观看
律师解答
专业普法 真人拍摄 易懂有效
视频内容:

发包人故意拖延工程结算是承包人在工程实践中经常遭遇的情形。对于发包人来说,拖延工程价款结算,不仅能达到拖欠工程款的目的,同时也可规避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当承包人遇此情形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自己应得的工程价款呢?
在实际操作中,承包人应坚持工程价款不结算,不交付工程项目。
根据《合同法》第279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同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21条规定: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各地建委一般也有相应的规定,要求业主或发包人结算工程价款后,方可备案或办理权属登记。承包人可坚持先结算工程价款,再移交工程项目。
确定了具体的竣工时间及工程结算价款后,发包人仍恶意拖欠工程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主管部门干预此事,但更主要的方法是将发包人告上法庭,利用法律途径来催收工程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投诉/纠错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99%问题解决率 · 1对1深度沟通
拖延竣工结算要怎样办 问题相似?推荐使用下方服务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严选律师快速响应
马上提问
您好,若您的问题未解决,可直接提问,平台严选专业律师为您实时在线解答。
1分钟前 海南-屯昌县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2分钟前 上海-嘉定区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2分钟前 江苏-南京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3分钟前 湖南-常德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3分钟前 西藏-那曲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4分钟前 湖南-永州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4分钟前 陕西-延安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16,771位律师在线
在线问律师 平台保障
快速响应 已为超过 5000万人 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问题解决率 99%
16,771 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