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女方加名后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依据《婚姻法》相关条例,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和房子属于谁是两回事,并不是房产证上有名字就是房屋所有人。证明房产所有人的最高效力是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薄。当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的名字不一致时,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所以如果男方婚前全款买房,那么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薄上一定是男方的名字,该房产属于男方,即使婚后加上了女方的名字这个房产也不属于女方。财产分割时只需要将收据拿出来,女方就没有权利分房子。
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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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需要分两种情况来分析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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