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区别
2018.08.08 知识产权 3,866次观看
律师解答
专业普法 真人录制 简单易懂
音频内容:

区别:
1、证明商标的申请人为具有监督能力的机构、协会;集体商标的申请人为一般的团体、集体。
2、证明商标一般直接用于经济活动中;集体商标则只供集体成员间使用。
3、证明商标的申请人拥有商标所有权,但没有使用权;集体商标的成员拥有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权。
4、有些集体商标也用于经济活动中,如奥委会标识、篮球协会标识等。
证明商标:“绿色食品”,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申请注册。
集体商标:“南海金沙五金”,五金行业集体商标第一例,由佛山南海区五金行业协会申请。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三条
商标权法》第三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纠错联系删除

99%问题解决率 · 1对1深度沟通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区别 问题相似?推荐使用下方服务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严选律师快速响应
马上提问
您好,若您的问题未解决,可直接提问,平台严选专业律师为您实时在线解答。
33秒前 吉林-四平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1分钟前 北京-顺义区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1分钟前 青海-海北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2分钟前 湖北-襄阳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2分钟前 新疆-乌鲁木齐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2分钟前 台湾-新北市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3分钟前 天津-北辰区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10,753位律师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