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期限有多久实际上就是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可以约定,在无约定和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有法律规定,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主要由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明确约定保证期间,应当从期约定。
第二种情况: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三种情况:保证期限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两年。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适用六个月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适用两年的保证期间,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在约定的保证期间或法定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因此,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应当及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三十九条
《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六十二条(四)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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