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三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四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54条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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