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判
2018.10.11 婚姻家庭 1,712次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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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离婚因不同的情形法院有不同的判决结果。下面我针对比较常见的几种情况,做简单分析。
第一、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如双方无婚内财产约定,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改变其性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第二、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该房屋为个人财产,针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婚后还贷所对应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
第三、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双方婚后另一方加名的,产证由一个人名字变更为两个人名字的,离婚时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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