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一方当事人违约在日常生活中是极其常见的,事实上,合同签订后,最理想的状态就是合同当事人都能顺利完成合同约定的条款,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合同当事人并不知道如果对方当事人违约后是否还能继续履行合同,下面我针对该问题作出的解答:
对于对方能否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主要看守约方方当事人怎么看,如果守约方当事人明知对方违约的行为,没有及时提出,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则代表着守约方自愿承担这部分违约的责任,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并自担此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是法律允许的。
如果守约方不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于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这一点我国相关法律也是允许的。
所以说,对于对方违约是否还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这一个问题的选择权在守约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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