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起诉对方
2018.10.12 婚姻家庭 2,237次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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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诉讼离婚,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也可以向原告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比如被告不在国内居住,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被劳动教养或监禁的。
确定好管辖法院后,需要确定诉讼策略,然后根据诉讼策略准备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如财产清单、子女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并将起诉书和证据材料递交法院。需要注意的是,起诉状事实部分的描述尽量简明扼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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