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担心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都会问是否公证的合同才有法律效力。
其实,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处分权的当事人,依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通常情况下,都是有效的。
通过公证机构对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过程以及签订的文本进行公证,仅是证明合同真实性的方式,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若将来就合同真实性发生争议的可能性比较大的话,可以对合同进行公证。
当然,很多情况下,公证在法律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比如房屋的赠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赠与人在房屋办理过户登记给受赠人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据此,如果当事人之间赠与房屋的,从受赠人的利益角度来说,办理赠与合同的公证在法律上是很有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 意思表示真实;
(三)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纠错联系删除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