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的问题
2018.10.18 婚姻家庭 1,502次观看
律师解答
专业普法 真人录制 简单易懂
音频内容:

1、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2、给付抚养费的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纠错联系删除

解决法律问题,上华律网
19年专业法律服务27W专业律师平台严格监督
在线问律师 平台保障
快速响应 已为超过 5000万人 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问题解决率 99%
9,608 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