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几年
2018.11.07 刑事辩护 3,928次观看
律师解答
专业普法 真人录制 简单易懂
音频内容: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项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纠错联系删除

99%问题解决率 · 1对1深度沟通
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几年 问题相似?推荐使用下方服务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严选律师快速响应
马上提问
您好,若您的问题未解决,可直接提问,平台严选专业律师为您实时在线解答。
1分钟前 河北-廊坊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1分钟前 重庆-奉节县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1分钟前 辽宁-沈阳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1分钟前 山西-运城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1分钟前 陕西-渭南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1分钟前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2分钟前 广西-桂林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35,323位律师在线
在线问律师 平台保障
快速响应 已为超过 5000万人 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问题解决率 99%
35,323 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