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失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2018.11.07 婚姻家庭 7,963次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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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登记时,应当出具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离婚书。如果离婚证书丢失,就需要去当初办理离婚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书。补办离婚证书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可以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结婚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可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件;(3)离婚证;(4)结婚证件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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