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的行为付出相应代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的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可以。
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
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6、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的意思应当明确。债权人在作出债务免除的意思表示后不得撤回,自身应受其约束。债务免除成立后,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其无偿性不影响该法律效力。债权人在作出债务免除的意思表示时,应当预想到其法律后果,并谨慎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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