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给赡养费父母生活困难怎么办
2018.12.05 婚姻家庭 1,802次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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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上规定,子女对父母需负担赡养义务。但是,现在许多人成家后,跟父母分开过日子,慢慢地就忽略了履行赡养义务。或者有多个兄弟姐妹的,各自推脱不负担赡养义务。如果这时候的父母已经没有劳动能力,在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父母生活困难。
实践中,子女不给赡养费并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将其列为共同被告到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如果因赡养费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符合先于执行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于执行。
因为出现下列情况的属于先于执行的受案范围: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4、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
5、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6、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7、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社会救助资金的;
8、不利己返还款项,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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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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