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失赔偿标准
2019.07.01 医疗纠纷 1,970次观看
律师解答
专业普法 真人录制 简单易懂
音频内容:

在医疗过错赔偿中,一般根据患者受的伤害程度进行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等一系列费用,进行相应的补偿。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四)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五)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根据患者受伤害程度酌情认定。
(七)后续治疗费:一般通过鉴定或者医嘱认定,或以实际发生为准。
(八)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一般以当地公务人员出差补助的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纠错联系删除

99%问题解决率 · 1对1深度沟通
医疗过失赔偿标准 问题相似?推荐使用下方服务
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严选律师快速响应
马上提问
您好,若您的问题未解决,可直接提问,平台严选专业律师为您实时在线解答。
3分钟前 甘肃-临夏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3分钟前 重庆-潼南区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3分钟前 四川-绵阳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4分钟前 陕西-西安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4分钟前 山东-烟台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5分钟前 云南-丽江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5分钟前 河南-濮阳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13,304位律师在线
解决法律问题,上华律网
19年专业法律服务27W专业律师平台严格监督
在线问律师 平台保障
快速响应 已为超过 5000万人 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问题解决率 99%
13,304 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