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2019.09.25 婚姻家庭 1,829次观看
律师解答
专业普法 真人录制 简单易懂
音频内容:

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无效。关于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自愿离婚,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由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向离婚双方当事人发离婚证;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离婚。而村委会并不具有该职权,因此,由其盖章的离婚协议书也没有效力。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具体规定,男女双方可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会发给离婚证,双方离婚。不能自愿离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离婚。
因此,若夫妻感情确破裂,可协商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由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并发放离婚证。若双方就离婚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由法院判决离婚。其他单位、个人、机关等,没有决定他人离婚的职权,由其作出离婚的相应文件并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纠错联系删除

解决法律问题,上华律网
19年专业法律服务27W专业律师平台严格监督
在线问律师 平台保障
快速响应 已为超过 5000万人 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问题解决率 99%
8,749 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