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假期政策
2018.05.23 婚姻家庭 3,170次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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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生育保险产假为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是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各省市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延长生育假奖励。2016年1月1日,我国开放二胎政策,各地延长产假。所以产假一般是98天,然后再加上奖励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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