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咨询

多次抢劫既有既遂又有未遂,怎么进行刑罚裁量

2025.04.17刑事辩护
法律解答
对于屡次实施抢劫犯罪活动的被告人,其既遂和未遂情况须分别予以量刑。通常,这种情形的量刑会依据被告人的具体案情而定。依照《刑法》规定,犯本罪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依法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服务指南
1、看完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快速为你提供法律服务。
2、咨询时请说明你的具体需求,律师分析案情后为你针对性解答。
展开全部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签名、盖章,一式三份,一份由承办律师订入案卷,一份存律师事务所,另一份交当事人。
5、律师费用的收取: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缴付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的聘请律师费用,律师事务所应向当事人出具正式收款票据。 
展开全部
内容推荐
判刑处罚金不交会怎样
1.法院会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以迫使被执行人缴纳罚金。2.若有能力缴纳而拒不缴纳,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将导致出行受限,如不能乘坐高铁、飞机等;限制高消费,无法入住星级酒店等;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也会受到诸多限制,影响被执行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3.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制裁。所以,被判刑并处罚金后,应及时缴纳,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严重后果。
2025.04.19
逃税和偷税的区别
逃税和偷税在行为性质上类似,但仍有区别:1.定义不同:逃税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偷税是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2.手段侧重不同:逃税强调通过虚假申报或不申报来逃避纳税;偷税更侧重于通过伪造账目、隐匿凭证等手段来减少纳税。3.法律后果:二者都需承担补缴税款、滞纳金等责任。若构成犯罪,逃税罪要求数额和比例条件同时满足;偷税罪只要实施了法定偷税行为,不考虑数额比例就可能构成犯罪。4.行政处罚:逃税首次被发现且满足一定条件可不予行政处罚;偷税则通常会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2025.04.19
变造公司债券金额90万的处罚规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2025.04.19
个人诈骗二十多万怎么定罪量刑标准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2025.04.19
首页 > 罪名库 > 刑事咨询 > 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