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区域变电所管理制度

物业区域变电所管理制度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和本企业颁发的堆积、制度、措施等。

二、值班负责人是当值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当值人员完成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

对当值期间的电气操作、事故处理、检修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设置及人身、设备的安全等负责。

三、组织完成当值期间设备的维护、资料的收集工作;

参与新、扩(改)建设备和工程的验收,并完成新设备投产送电工作。

四、接受站领导的领导,接受上级领导的领导、监督。

五、掌握本站在系统中的运行方式及设备的运行状态。

接受、执行值班调度员的指令,组织电气操作和事故处理。

六、负责当值期间设备事故、异常或设备缺陷的上报。

七、负责审查工作票和操作票,并按工作票要求安排做好各项安全措施,接收工作票,负责工作票终结手续。

八、根据设备巡视的有关规定,组织并监督设备巡视检查工作。

在过负荷、天气变化、事故后等特殊情况下,必要时应前往现场检查巡视设备(有人值班和中心基地变电站)。

九、负责组织完成当值期间应完成的各种记录、报表,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十、完成领导分配的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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