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核心制度分级护理制度

医院十四项核心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是医师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以医嘱形式下达的护理等级。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特级护理

(一) 病情危重,随时会出现病情变化而需进行抢救的病人。

(二) 各种重大手术、复合伤、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等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病人。

(三) 特殊危重病人,家属或单位要求特护者。

(四) 严重工伤事故者。

二、 一级护理

(一) 凡具有严重心、肾、肝、呼吸功能衰竭的危重病人。

(二) 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三) 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失血、脑血管疾患、高热、昏迷、惊厥、休克等病人。

(四) 瘫痪、晚期癌症、惊厥、子痫、早产儿、牵引及卧石膏床等病人。

三、 二级护理

(一) 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但仍需卧床休息的病人。

(二) 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的病人。

(三) 普通手术后、轻型先兆子痫、外阴破裂缝合的病人。

四、 三级护理

(一) 轻症、一般慢性病、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待产妇。

(二) 各种疾病恢复期,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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