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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字第号
受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律师负责处理贵公司与其合同
纠纷相关的法律事务。
鉴 如下事实:
贵公司与公司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了合同编号为的《合同》,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
全部义务,但是贵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截至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贵公司尚欠公司货款共计元
(¥)。虽然公司多次向贵公司催要此货款,但贵公
司至今未能支付。贵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侵犯了公司
的合法权益并已经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
特此郑重函告:
一、鉴 贵公司和公司的友好合作关系,建议贵公司在
收到此函之日起5日内将剩余货 (¥)支付
完毕,公司将对贵公司的行为给其造成的损失不予追究。
二、如果贵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清偿欠款,公司将向
法院提起诉讼。届时,受理法院将采取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资
产等诉讼保全措施,贵公司除依法清偿全部欠款外,还应承担违约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诉讼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三、建议贵公司本着诚实信用的精神,及时向公司清偿欠款,妥善解决争议。贵公司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请致电:公司联系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律师: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特此函告!
律师: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公司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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