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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郑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安县流渡中学
法人:郑_
合同内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食堂提供时鲜蔬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食堂需要的时鲜蔬菜。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按甲乙双方临时协商确定。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现场秤量。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由甲方在合法范围内采购。
2、到货地点:流渡中学食堂。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期限:根据实际情况双方自行协商把握。
第五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供货单价比城区同期市场批发价高20~30%。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按现场秤量及单价计算后据实的实时结算。
第六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货到即验;
2、验收手段:______乙 方食堂保管人员现场验收。
第七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当面向甲方提出异议,甲方要积极处理;逾期未提出异议即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八条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要求提交蔬菜合格证据和票据,保证质量。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
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第九条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 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其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9月1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安县流渡中学(印章)
法人签字:
___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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