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大瑶镇村卫生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做好我镇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工作,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

[20__]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__31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__75号)等文件精神,将村卫生室、社区医疗点(以下简称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基本,稳步全面实施。真正为群众提供防治必需,负担得起,使用放心的基本药物,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稳步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做好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等环节的配套衔接,确保制度有效,可持续运行。

(三)统筹兼顾,激发发展活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保障全县村卫生室正常运转,调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四)综合配套,改革创新机制。有序推进村卫生室管理、运行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实施新机制的有效方式。

三、工作目标

(一)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从制度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二)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减轻群众药物负担。

(三)规范用药物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四)建立科学的政府补偿制度,转变“以药养医”运行机制,明确村卫生室服务职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四、实施范围

全镇十个行政村卫生室。纳入省统一规划并实施一体化管理、具备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条件,并自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采购、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全省统一招标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五、工作任务

(一)成立大瑶镇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

副组长:赵

成员:刘XX王

张X其王在成张耀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村卫生室职能定位

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为所在行政村(居委会)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主要包括:在卫生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下,完成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协助做好预防接种及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健康宣教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三)规范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

必须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__版)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198种非目录药品。不得擅自配备和使用非基本药物。对超出服务范围和能力的患者要做好转诊及后续服务工作。

(四)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全部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加价销售,不得接受药品折扣,非基本药物全部退出村卫生室,对原库存非基本药物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20__年_月_日—20__年_月_日止)。过渡期内村卫生室对盘存的药品按实际进价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从20__年_月_日起,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不得销售,各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

(五)执行基本药物报销政策

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六)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

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网上采购计划申报审核,统一采购、供应,货款的统一结算工作,不得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村卫生室每月_日前向乡镇卫生院上报下个月的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做好药品验收、保管工作和销售记录,并在每月_日前将上月所采购的药品货款上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不得通过其他渠道采购药品,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采购周期应与乡镇卫生院采购周期相同。

(七)做好乡村医生培训

卫生院要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处方管理

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为教材,积极开展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指导正确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乡村医生管理使用基本药物水平。

(八)加强监测和信息服务

村卫生室要积极参加基本药物制度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公示药品品名、数量、单位、采购价和零售价,使广大患者明明白白就医。

六、实施步骤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5月_日至5月_日。采取原人员优先及自愿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报村委会审批,经卫生院进行资质审查后确定村医名单,召开动员培训会,宣传国家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的相关政策,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二)盘点清查库存药品阶段:5月_日至25日,卫生院组织专门班子对村卫生室的库存药品进行全面盘存清查,登记造册、测算基本药物相关数据,并报市卫生局备案锁定。

(三)启动实施阶段:从20__年_月_日开始,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总结评估阶段:20__年_月_日至5月_日,由市医改办牵头联同发改局、药监局、财政局、监察局对我镇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体化管理进行总结评估,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补偿机制。

七、强化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普及基本药物知识,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

用药、安全用药,提高群众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八、卫生院每月对辖区内村卫生室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医院设立基药监管专干,负责村卫生室采购信息收集、药品配送衔接、基药使用日常监管及考核。村卫生室要对基本药物品种和价格进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对村卫生室补助经费70%由卫生院考核后按季度拨付,其余30%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年终组织考核后,由卫生院按考核结果一次性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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