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0页
“”的概念,是世界卫生组织于上世纪70年代提出的,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我国要建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主要内容包括合理确定品种,完善的生产、供应、使用、定价、报销等政策,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核心提示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18日召开会议,正式启动实施工作,发布《关于建立的实施意见》、《国家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目录基层部分》。都包括哪些内容将给百姓带来哪些实惠记者采访了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及医药卫生界部分专家。
时间表确定,初步建立
根据《关于建立的实施意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
,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30%的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制度;到,初步建立;到,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
【专家观点】
教授李X认为,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必须保障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以有限的资源取得最大的健康效益。建立,不仅有利于优化医药资源配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克服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问题。同时,能够有效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负担。目录包括药品品种307个,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
国家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两个部分。目前,我国已先期公布《国家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药、中成药共307个药品品种。
《国家目录其他部分》是基层部分的扩展,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制定出台。
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国家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必要时,国家工作委员会适时组织调整。
国家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不纳入国家目录遴选范围的药品包括: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非临床治疗首选的;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
【专家观点】
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制度司司长郑宏介绍,国家遴选是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的要求,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的品种剂型和数量。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价格至少便宜25%
根据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初步测算,价格平均降幅约在10%左右。同时,在基层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15%药品加成。两者相加,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价格上至少便宜25%。
根据规定,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
根据规定,在建立的初期,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需配备、使用非目录药品,暂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并报国家工作委员会备案。
【专家观点】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副司长秦耕指出,我国将建立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许XX指出,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既要考虑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鼓励企业生产,同时也要切实降低价格,科学合理制定零售指导价。在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招标确定的采购价格,形成本地区零售价格。根据规定,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以政府为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机构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负责制定全国零售指导价格。零售指导价格原则上按药品通用名称制定公布,不区分具体生产经营企业。
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配送费用及药品加成政策,确定本地区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具体零售价格。
据悉,我国将完善国家药品储备制度,确保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生产供应。
【专家观点】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指出,药品招标采购要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坚持全国统一市场,逐步形成全国集中采购信息网络。
什么是制度链接
制度是一个全球化概念,是一个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
“”的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于提出,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各国公共医疗保障体系都不可能为民众的所有药物开支付账,因此对所有上市的药品进行适当的遴选,编制出目录。目前,全世界约有16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正式的目录。
我国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主要内容包括合理确定品种,完善的生产、供应、使用、定价、报销等政策,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中国是对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国家基本医药制度可以改善目前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
目录简介目录管理办法意义政策框架内容目标中药饮片目录的构成目录的编排目录的分类目录中品种的名称
对备注栏中"注释"的说明
简介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8月18日发布了《关于建立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工作正式实施。
除《实施意见》外,9部委还同时发布了《国家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根据规定,是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国家将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降低个人自付比例,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
目录管理办法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____年的通知》精神,建立国家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制定的本办法。
第一条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
第二条国家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
第三条国家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确定框架,确定国家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审核国家目录,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国家遴选调整工作。委员会由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成。办公室设在卫生部,承担国家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国家遴选应当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剂型和数量。
国家目录的制定应当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第五条国家目录中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称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中表达的化学成分的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采用药品通用名称。
第六条下列药品不纳入国家目录遴选范围:
一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
二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
三非临床治疗首选的;
四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
五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
六国家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按照国家工作委员会确定的原则,卫生部负责组织建立国家专家库,报国家工作委员会审核。专家库主要由医学、药学、药物经济学、医疗保险管理、卫生管理和价格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国家的咨询和评审工作。
第八条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国家目录遴选工作方案和具体的遴选原则,经国家工作委员会审核后组织实施。制定国家目录的程序:
一从国家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成立目录咨询专家组和目录评审专家组,咨询专家不参加目录评审工作,评审专家不参加目录制订的咨询工作;
二咨询专家组根据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对纳入遴选范围的药品进行技术评价,提出遴选意见,形成备选目录;
三评审专家组对备选目录进行审核投票,形成目录初稿;
四将目录初稿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
五送审稿经国家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授权卫生部发布。
的主要内容有那些
1完善国家目录管理。围绕公共卫生和人民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和重点疾病,以及基本医疗卫生保健需求,积极组织开展以循证医学证据为基础的药品成本效益和药物经济学等分析评估,遴选国家,保证人民群众基本用药。
2建立生产供应保障机制。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指导,积极运用国家产业政策,引导科研机构及制药企业开发并生产疗效好、不良反应小、质量稳定、价格合理的,避免低水平重复生产和盲目生产。完善生产供应保障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正常生产供应。
3建立集中生产配送机制。鼓励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采用简易包装和大包装,降低的生产成本;引导生产供应的公平有序竞争,不断提高医药产业的集中度;建立集中配送系统,减少流通环节。
4建立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制度。根据诊疗范围优先配备和使用,制定治疗指南和处方集,建立使用和合理用药监测评估制度,加强临床用药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的合理使用。
5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加强质量监管,强化医药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明确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考核评估制度,严格生产经营管理,保证公众用药安全。
6完善支付报销机制。政府卫生投入优先用于的支付,不断扩大医疗保障覆盖范围,逐步提高的支付报销比例,提高公众对的可及性。
7完善的价格管理机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健全价格监测管理体系,降低群众负担。
卫生院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做好在本院的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粤府〔2009〕139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理顺药品购销关系、保障药品质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为目标。加快推进制度在本院的实施步伐,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坚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衔接,的规范合理使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人民群众,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合理补助,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建立有效的补助机制。
三坚持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四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实施步骤及内容
一成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有关政策,制定本院实施方案,加强对实施零差率销售工作的宣传,建立管理制度。
三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的操作等程序。由政府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按相关招标制度和带量采购方式进行统一招标,本院使用的药品包括非目录药品,应统一通过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四对现有的药品的品种、价格、剂型、用量进行盘点,并及时调整基药零售价格。
五落实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与实施同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实施绩效工资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本院要建立以医疗质量、用药规范、工作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
绩效综合考核和激励机制。要防止平均主义,提高支出绩效,鼓励本院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使本院成为群众看病就医的首选,切实承担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各临床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要对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要加强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等环节的监管,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质量和用药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全体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主动作为,自觉把各项配套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动态跟踪制度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各环节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合理机制,确保制度取得实效,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三强化监督评估。各科室要按职责认真做好制度实施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要建立制度监测评价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培训指导,保证上报的监测评价数据科学准确。对在贯彻中违反政策规定的机构和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类媒体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政策,普及知识,转变不合理用药习惯,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1月
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