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管理制度

美容院管理制度

一、仪容仪表

1、员工应注重仪容仪表。

5、员工在上班时不准依偎墙壁、柜台,不准有当着顾客面剔牙齿、掏耳朵、打哈欠或高声喧哗等不雅行为。

6、员工上班不准吃有异味的食物(如大蒜等);不准吃零食、干私活(如洗衣、织毛衣、编织小玩具等);不准在工作区域内(不含员工食堂)吃早歺、晚点。

二、言谈举止

2、提倡文明用语,为顾客服务,禁止用服务忌语。

4、员工上班接待顾客或接听电话,必须按照会所规定的流程及话述开展工作。不准在顾客面前讲一些有损美容会所形象的语言。

5、员工对待顾客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认真聆听,耐心解释,解答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

三、工作守则

2、房间服务灯亮时,除顾问、技术主管协助美容师开展工作外,其他员工不得擅自闯入房间。

3、员工凡在会所内拾到顾客钱物,必须原封不动将钱物上交会所行政部处理。不准私藏、私分或私吞。

4、员工要树立当家作主,勤俭节约的新风尚。上班做到“人走灯灭,人离笼头关”,不无故浪费水、电和燃气。

6、严禁窃取任何属于会所或他人私有的财物,一旦发现,予以严惩。

7、严禁泄漏会所商业信息、财务机密及经营状况。

9、禁止员工利用工作之便,向顾客谋取个人利益,不准接受顾客礼品或收取小费。

10、员工不得在会所擅自集合、张贴标语,进行非法宣传活动。禁止造谣惑众,煽动他人违反会所规章制度。

11、员工应服从会所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工作调度。

13、上下班员工交接班时,必须把职责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工具、容器、仪器、钱物及完成任务情况交接清楚。

14、顾客要求参观会所,必须事先经会所总经理批准,不准随意带人进入会所重要部门或到存放仪器、设施设备等处参观。

15、员工负有保护会所财产和顾客钱物安全的义务及责任。如因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失职者承担赔偿责任。

16、员工应遵守会所设施设备、仪器、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未经许可,严禁私自在员工宿舍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和私拉电线。

18、会所发出的文件、通知和规定等,员工必须在三天之内阅读并签字确认。每天的会议记录应当天签字确认。否则,其后果自负。

19、员工除上班时间外,有义务参加会所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议和文娱体育等活动。

20、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满负荷、高效率地工作。并模范带头、自觉遵守会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章按时上下班管理

5、准时上下班,迟到五分钟以内的罚款5元,十分钟以内10元,半小时以内的视为当日未到勤,扣除当日工资。

6、请假需提前请示并获同意,事假扣除两日工资。病假扣除当日工资。事后请假,视为矿工。

7,按规定,没月有假天,可调休,但需提前安排请示,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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