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

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

工作计划

为推动我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乡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如下自查自纠工作计划:

一、自查自纠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㈠自查自纠主要目标:通过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提高全系统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通过集中查找,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使不正当交易行为切实得到纠正;通过发现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使一些重点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和好转;针对日常工作和体制机制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㈡工作原则:1、坚持自查与纠正相结合。各单位既要抓好本单位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工作,又要做好对查出问题的整改纠正工作,同时也要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完善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做到边自查边纠正。要严格把握政策,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促进我乡各项事业的发展。

2、坚持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既要组织开展自

查自纠工作,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所辖范围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教育引导。对拒不自查自纠、并掩盖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3、坚持自查自纠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既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又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还要与构建具有我乡工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结合我乡反腐保廉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二、自查自纠的重点和时间要求

㈠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商业贿赂重点为经营交易、行政审批、执法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确定自查自纠的重点,对容易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

㈡自查自纠时间要求:自查自纠工作从2月上旬开始,至7月底结束,不走过场,确保实效。

三、具体工作步骤

㈠宣传发动阶段(2月上旬至4月下旬)

1、各单位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市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局制定的《自查自纠工作计划》,部署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要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对本单位自查自纠工

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并做好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

2、通过各种会议、座谈、专题教育等形式,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和行风评议活动,进一步强化治理商业贿赂教育活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宣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责任感,提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自觉性,自觉纠正错误观念,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环境和氛围。

3、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分析掌握可能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问题等,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㈡集中检查阶段(5月上旬至7月上旬)

按照先易后难、先面上后深入的原则,合理安排时间,处理好正常工作与自查自纠工作的关系,把握好自查自纠工作进度,自查自纠既要查行为,又要查制度,查思想。

1、面上查。主要调查了解干部职工对商业贿赂的思想认识,单位和个人是否有不正当交易行为,单位管理方面和制度方面存在哪些问题等等,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公布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2、重点查。各单位针对排查出来的可能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查。对行政审批、

行政执法、等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有没有违反规定,不该批的批了,该罚的不罚(或少罚),不该减免的减免,是否存在着不正当交易行为。

3、个人查。以自觉查为主。领导干部要带头查,党员同志要自觉查,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要主动查。有问题的,要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把握改正错误的良好契机。

4、组织督查。督查内容:①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②各单位重点环节,重点问题检查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③重点案件的督办。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本单位个人存在的问题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个人退缴的礼金、礼品,要妥善登记,统一上缴到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处理、整改工作。

1、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单位要按照业务范围、从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出发,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对在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

2、认真抓好整改,建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单位要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要重新进行整改。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做到严格自律。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㈢总结验收阶段(7月中旬至10月下旬)

各单位在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向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情况。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考评。对自查工作不重视、不深入、走过场的,要责令“补课”。各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在7月_日前分别上报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专门力量具体抓。各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政策界限;注意总结和推广自查自纠工作好的做法、经验;加强工作指导,进行督促检查。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增强工作预

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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