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自查总结

柳家乡卫生院医药购销领域

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总结

为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我院规范医疗机构行为,提高医务人员廉洁从业意识,建立完善业务及行风建设相互促进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廉洁防控长效机制和措施,进一步促进了卫生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我院内部认真地开展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我卫生院对该项工作的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卫生院调整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的责任追究制,为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制定工作计划。

结合卫生院实际,制定了可行的工作计划,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明确了目标方向。

(三)建立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为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卫生院制定了“商业贿赂责任制度”“医德考聘制度”、“行风管理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相应的规章制度,

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个人与单位签订责任书,使工作得到正常开展。

(四)强化学习教育,促进文明执业。

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卫生行业的“八大严禁要”、“六个不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职工的廉洁自律性,使之在工作中能够依法行政、依法执业。

(五)深化公开措施,促进贿赂专项治理。

坚持服务项目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公示,实行办事公开,公开办事依据,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设置投诉举报箱,公开服务承诺,要求所有医务人员必须做到,①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器械销售企业销售代理人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②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属馈赠的“红包”、“物品”;③不得开单提成;④根据患者病情,规范用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⑤礼貌接诊病人,文明、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话、训斥、刁难病人;⑥执行医务公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尊重患者自我选择权、知情权、监督权;⑦住院病人实行“日清单制”,让病人明白收费。同时加强内部监督,按时开举报箱,及时处理各投诉、举报。通过治理,医务人员在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上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六)规范进药渠道。

坚持网络渠道进药,杜绝在医药购销中出现接受回扣等不良现象。

(七)强化信访工作。

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向来访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于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及时落实。

二、自查情况

经过自查,卫生院职工中未发现“吃、拿、长、要、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现象,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规范了我乡卫生院职工的执业行为。

三、今后工作思路

继续加强医德医风、行业作风教育,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继续向社会和群众做好宣传工作,争取患者理解和支持,监督我院医务人员的服务行为,进一步推进廉洁医诚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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