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雨季三防实施方案

雨季“三防”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雨季“三防”工作,根据《关于认吸取水害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煤矿防治水和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内煤安办字〔2024〕6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矿的实际地质情况、矿区地形位置等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矿雨季“三防”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

(三)成员:谭、唐、王、王、王、郝、郑、李、冯、程、李、方、朱、康

领导组下设雨季“三防”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电话:,“三防”办公室主任由唐担任。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矿长领导,统一组织和各管理人员牵头负责。

1、雨季“三防”领导小组职责:

(1)张全面负责“三防”办公室日常工作。

(2)王负责“三防”物资调用管理和排水设施和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转

(3)李负责地面、井下防洪、防灾技术性预防管理。

(4)唐负责“三防”车辆调配,防洪抢险队伍调配。

(5)李负责灾前现场指挥抗洪抢险。

相互之间及时通气,24小时保持手机开通,确保信息传达畅通。

2、雨季“三防”小组成员职责:

(1)及时组织防洪抢险队伍,抗洪抢险;

(2)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雨季“三防”工作;

(3)接听上级部门电话、指示、指令,传达雨季“三防”领导小组的指示、指令。

(4)接听矿井上下水患报告后,要立即通知值班矿领导,同时立即通知受水害威胁地区的人员撤出灾区。

(5)收看天气预报,做好每天的工作记录。及时将天气情况汇报领导小组。

(6)落实雨后地面设施损坏情况及降雨数据采集;

3、“雨季三防”防洪抢险队伍:

组成单位:由矿各部室和施工单位各科室组成综合防洪抢险队,人员由非当班下井人员组成。

队长:郑

副队长:冯XX朱

(1)及时组织防洪抢险队伍。

(2)做好交通遇灾断路的临时运输及抢补准备工作。

(3)做好抗洪抢险急需物资如钢材、木材、水泥、沙石、麻袋、油毡、排水设备等各项物资准备工作。

(4)做好“三防”工作的应急预备状态,一有险情,召之即来,来则能战。

(5)遇有险情,听从队长郑随时调遣。

(6)抢险工作必须按计划执行,不违章指挥,违章抢险。

(7)服从领导指挥,机动快速反应。

二、具体责任落实:

(1)雨季“三防”值班领导小组对全矿雨季“三防”工作负责,抢险时由“三防”办公室负责对全矿各部室下达命令;

(2)雨季“三防”办公室负责全矿雨季“三防”工作的落实、检查、考核、汇报,对全矿的重点部位和要害场所要严格管理,重点巡查,排除隐患,确保全矿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3)王对防雷电工作负责,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向雨季“三防”办公室和雨季“三防”领导小组汇报。

(4)王主要负责后勤保障,为事故抢险提供一切便利条件。负责临时性对伤员的抢救工作,并及时请求支援,提出抢救方案,必要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护。

(4)谭负责防洪设备、物资储备情况并汇报领导小组,确保完好备用。

三、避灾路线:

地面、井下发生水灾后,人人都要本着“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的原则避灾。地面发生后水灾要往乌巴公路方向躲避。井下发生水灾后,只要不是独头巷道,从本工作面地点进入上山巷道,由两个

安全出口撤出地面。

四、“雨季三防”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立即成立抢险指挥部,按本方案进行抢险。

(3)控制事故现场,初步分析判断事故性质原因,制定现场抢救方案。

(4)组织调用救灾物资,食品和设备及时投入事故抢救当中。

(5)事故发生初期,积极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6)对从事故现场抢救出的人员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护。

(7)积极保护事故现场。

五、事故现场和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事故发生后,要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级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估算。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和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事宜。

3、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处理的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人员为防止事态扩大以及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应当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等

方式对事故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

六、其他事项:

1、本方案事故发生后,各有关人员按照方案实施救援,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随即处理。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每个职工都有参加事故救援的义务。

4、相关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实施方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

5、在事故救援工作中,各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对发生事故后,不积极履行职责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对其给与处罚,对于在应急救援中做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本方案自二0一三年七月十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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