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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2、能。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等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上下班考勤等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交办事项完成情况等。
5、廉。主要考核遵章守纪、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二)专项工作
1、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类查违控违、重点项目部位攻坚等综合执法行动。
2、协助区直、街道、乡镇等单位开展查违控违、抢栽抢种等执法行动。
3、参加由全局组织的违法建筑拆除、市容秩序整治等执法行动。
四、考核细则区城管执法局人员日常管理共性指标考核评分细则区城管执法局机关股室及各大(中)队业务指标考核评分细则适用于全局在编在岗人员综合实绩的考核,考核结果为人员年度绩效奖励依据,与人员及部门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五、考核方式(一)日常绩效考核
1、考核分数设置。全年绩效考核总分为1200分,考核评分不计负分。区城管执法局日常管理绩效共性考核评分细则年度总分为360分,实行倒扣分,剩余分值为每人日常管理共性指标考核分数。区城管执法局机关股室及各大(中)队业务指标考核评分细则年度总分为840分,每月70分,每月进行考核,逐月累加,全年累计所得分值为每人业务指标考核分数。
2、考核评分方式。共性指标考核由局直属机关党委、人事股、办公室、法制股、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牵头负责考核;人员业务指标考核分为两个类别:非机关人员实行大(中)队长、街道(龙岭工业集中XX、衡龙新XX)分管领导、局党组评分,评分比值为50、30、20;机关人员实行股室长、分管领导、局党组评分,评分比值为50、30、20。局党组评分仅对各股室及大(中)队总体评分,其评分分值即为所属人员分值。
3、考核方式。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每月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并通报加减分相关情况。
4、绩效加减分事项。一是加分事项。线上工作得到中央、省、市表彰的,所属人员年度绩效分别加15分、10分、5分;个人年度工作得到中央、省、市表彰的,个人年度绩效分别加30分、20分、10分;学习强国年度积分达到14500分的,年度绩效加10分,以后每增加1000分年度绩效加10分,此项工作最多加20分。二是减分事项。线上工作受到省、市、区批评的,所属人员年度绩效分分别减去15分、10分、5分;个人工作受到省、市、区通报批评的,个人年度绩效分别减去加20分、10分、5分。三是加减分限额。个人年度绩效加分最多不能超过100分(同一事项需要多次加分的,以最高分计算),减分不计负分。
5、绩效评分审定。建立各部门与日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交流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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