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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行政部门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了激发员工的创造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范围
集团内部所有单位。
第三条考核对象
所有行政部门。
第四条考核内容
一、基层部门考核:
部门人员(权重70%):指部门全体人员的平均得分。
部门编制(权重30%):指部门满编率得分。
二、中层部门考核:
以下属基层部门的平均得分为准。
第五条考核奖励
详见《集团行政考核制度》。
第六条考核排名
一、集团每月度会对集团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排名,评选出“月度先进单(前三名)、“月度先进部(前三名)和“月度先进个(前三名)。
二、集团每季度会对集团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排名,评选出“季度先进单(前三名)、“季度先进部(前三名)和“季度先进个(前三名)。
三、集团每年度会对集团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排名,评选出“年度先进单(前三名)、“年度先进部(前三名)和“年度先进个(前三名)。
第七条考核政策
重点培养先进
包括政策倾斜,荣誉机会,发展空间,物质奖励等。
重点鞭策后进
对于连续两个月度考核排名不(低于60分)的,重点鞭策,强化培训,调岗撤职,直至开除处理。
第八条考核统计
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制作考核统计表,可从集团管理中心获取数据。
第九条各单位在工作中如遇到问题,可详询集团客服电话:400-861-8778。
集团管理中心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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