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行政部门考核办法

《集团行政部门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了激发员工的创造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范围

集团内部所有单位。

第三条考核对象

所有行政部门。

第四条考核内容

一、基层部门考核:

部门人员(权重70%):指部门全体人员的平均得分。

部门编制(权重30%):指部门满编率得分。

二、中层部门考核:

以下属基层部门的平均得分为准。

第五条考核奖励

详见《集团行政考核制度》。

第六条考核排名

一、集团每月度会对集团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排名,评选出“月度先进单(前三名)、“月度先进部(前三名)和“月度先进个(前三名)。

二、集团每季度会对集团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排名,评选出“季度先进单(前三名)、“季度先进部(前三名)和“季度先进个(前三名)。

三、集团每年度会对集团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排名,评选出“年度先进单(前三名)、“年度先进部(前三名)和“年度先进个(前三名)。

第七条考核政策

重点培养先进

包括政策倾斜,荣誉机会,发展空间,物质奖励等。

重点鞭策后进

对于连续两个月度考核排名不(低于60分)的,重点鞭策,强化培训,调岗撤职,直至开除处理。

第八条考核统计

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制作考核统计表,可从集团管理中心获取数据。

第九条各单位在工作中如遇到问题,可详询集团客服电话:400-861-8778。

集团管理中心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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