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协议word版

发包单位:阳新县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甲方现将工程的水泥土搅拌桩基础施工分包给乙方。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条文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阳新县XX厂扩建工程地基处理工程。

二、工程材料:

3.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

三、地质条件:以甲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为准。

四、工程地点:阳新县XX厂。

五、承包方式:方式一:清包,乙方提供施工机械和劳动力,甲方提供主材料水泥。方式二:包工包料,乙方提供施工机械、劳动力和主材料水泥。本施工协议选择承包方式:(A,方式一;B,方式二)。

六、承包单价及内容:

1、总价按施工桩长乘以单价计算。

2、若按方式一承包,水泥土搅拌桩单价M8。若按方式二承包,水泥土搅拌桩单价为M8+水泥量的价。上述单价为含税价,包含人工、材料、电费、设计图纸。

3、施工内容是甲方发包的各建(构)筑物基础的水泥土搅拌桩,建(构)筑物主体包括配水井、絮凝沉淀清水池和气水反冲洗滤池。

4、工程量的计算方法:

(1)实际桩顶标高控制在设计桩顶标高_5米范围内时,以工程桩位设计图示按延长米计算工作量,清桩头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实际桩顶标高超出设计桩顶标高5米范围以外时,以本桩位自然地面标高计算工作量,且接桩、锯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期限本工程正常开工后算起天内施工完毕。(因不可抗拒的灾害引起的延误工期除外)。

八、工程付款方式

1、本工程开工后,甲方定期支付部分款项保证乙方基本生活费用。

2、工程施工完成,经甲方及相关检测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合格的验收报告。在甲方收到验收报告7日内,向乙方支付余下的全额工程款。

九、质量要求及交工验收

1、保证按照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要求进行施工,桩位准确度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要求。

2、每桩施工后,乙方要准确填写施工记录。

3、桩基验收达到国家有关建筑水泥土搅拌桩基础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标准且达到设计要求。

4、全部桩位施打完毕后,乙方自检无问题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十、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负责事项:

1、设备进场前做好“三通一平”,保证必要的基本施工条件。

2、提交给乙方施工图纸和地质资料,组织有关部门会审图纸,指定基准点并及时清理地上、地下的障碍物,并配合处理因地质或地质资料原因引起桩基质量、配桩困难等问题。

3、负责排除其它原因引起的外来干扰和因施工引起的纠纷问题,确保施工现场具有良好的治安条件。

(二)乙方负责事项:

1、提供合格的施工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2、组织施工人员、设备进场,充分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编制施工进度图和施工方案,严格按图纸设计放桩位、按施工规范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按工期时间交工。

4、负责施工人员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安全事故的处理并承担经济责任。5、承担非甲方原因造成返工、停工的相关费用。因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因素除外。

6、乙方的施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按要求向甲方递交一份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

十一、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乙方在规定的工期内未能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每延误一天罚(与以上处罚可重叠进行)。

3、甲方不能按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工程款时,每拖延天,甲方按延付部分金额每天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十二、协议的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甲方、验收合格且办理工程款结算完毕后终止。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承包方乙方签章:联系电话:发包方甲方签章: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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