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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制度
一、总则
1、为鼓励职员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鼓励选进,选拔贤能,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职员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3、公司职员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职员的晋升应当按本制度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二、晋升条件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2年以上表现优良,无任何不良记录,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者,予晋升基本工元。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全年成绩突出连续2次年度受到公司表扬者,予晋升基工资元。
3、全年内对公司发展提出三次以上重大建议被公司采纳,予晋升基本工资_元。
6、部门主管领导,经营、管理有方者,予晋升基本工资丿元。
7、有其它特别突出贡献,公司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予晋升基本工资兀。
8、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不受时间限制,给予晋升职员元,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可给予职务工资晋升元,晋升和晋级可同时享有。
三、职务晋升见习期
1、在待晋升职务岗位上,须经过三个月的见习期,试用合格的职员方可晋升,试用期间待遇不变。
2、晋升见习期满,不符合晋升条件的,部门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行政人事综合办,行政人事综合办人事主管报行副总视情况延长其试用期或取消此次晋升。
3、在晋升试用期内犯有过失者,取消晋升资格。
四、晋升程序
1、职员报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职能部门(办)负责人同行政人事综合办人事主管审核。
3、中管层副总批准,高管层总经理批准。
4、晋升名单由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
5、晋升手续由行政人事综合办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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