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消防应急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宣传森林防火,增加人们的防火意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人群密集的地方、路段利用高音喇叭宣传森林防火。各村根据本村实际,采取敲锣、吹哨、夜呼等方法,告诫村民提高防火意识,挨家挨户发放乡森林防火公告(责任书),每村在进山道口、重点位置设立森林防火警示牌,书写防火标语,在全乡中心学校扎实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活动。

2、控制火源,杜绝火种。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在防火期内,特别是高火险气,在重要进山道口设立卡点,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严禁进山人员带火种进入林区。

3、开展森林防火巡查,以专职巡查员为主,对全乡易发生火灾山块地段进行巡查,高火险气同时启用临时巡查员,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及时扑救。

二、火警报告

1、发现火情必须立即报告所在办事处和村。就近组织村民进行扑救,并同时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2、报告内容起火地点、火场山名、附近村名;起火时间和发现时间;起火原因;被烧而积、火势蔓延情况;火场周围环境(如村庄、树木疏密等);扑救情况:如扑火措施、扑火人员、扑火工具等;前沿指挥员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有无伤亡;

三、扑火力量和扑火方案

四、灭火器具乡里为每只半专业扑火队配备一定数量的风力灭火器、扑火拖把、柴刀等扑火工具。

五、交通工具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乡里的一切交通工具,服从扑火需要调动,必要时由党政办在外面租车。

六、火场监视火灾扑灭后,现场指挥员必须指定人员,消灭余火,并巡查监视火场,以防死灰复燃。

七、火灾处理

1、根据火灾损失和火灾而积分级处理,一般火灾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作出处理,对重大火灾和纵火案报县森林督察大队处理。

2、对火灾情况进行调查、备案。

3、善后处理:对扑火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对在扑火过程中,因人为因素,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的人给予批评和纪律处分。大力宣传扑火先进事迹,吸取火灾教训,提高防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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