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总结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节能减排、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我县根据《国务院关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20__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对我县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加大力度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到目前为止,我县已顺利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依法取缔全县19家非法沤浆厂(池)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要求取缔小造纸厂的通知》(龙政办〔20__〕160号)要求,今年6月24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取缔非法造纸沤浆厂(池)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合执法工作,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制定了《关于开展整治全县境内19家非法沤浆厂综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将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沤浆厂依法坚决取缔。从6月26日至6月30日,县政府通过综合执法,累计组织400余人次、大型机械7台次连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断水、断电、对生产场所进行拆除等措施,依法彻底取缔了全县19家非法沤浆厂(池),拆除其地面建筑物和附属厂房设施,捣毁非法造纸沤浆池约8000m。

2、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的淘汰落后造纸产能任务我县高度重视淘汰造纸落后产能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先后下发多个针对性文件,并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继20__年底集中力量依法取缔20__照经营非法小纸厂后,今

年以来,对证照不全的小纸厂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对国家和省政府规定淘汰的造纸落后产能设备予以拆除。20__年12月县经贸局、工商局和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责令本县境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造纸企业停止生产的通知》,责令原持有工商执照的19家小造纸企业20__年12月25日起停止生产,县工商部门依法注销了其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今年7月份县政府相继出台了《上杭县人民政府关责令上杭县境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造纸企业的决定》、《上杭县人民政府关印发上杭县20__年淘汰落后造纸产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7月10日起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上杭县连丰纸制品厂等14家小造纸企业、37条生产线(包括工信部公告20__年淘汰6家造纸企业)实施强制停电停产措施,责令上述小造纸企业及生产线20__年7月31日前自行清除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拆除造纸生产设备、设施;8月2_3日,县政府组织县经贸局、环保局、工商局、财政局、监察局进行联合验收,已彻底小纸厂14家,淘汰落后造纸设备37台套,拆除锅炉17台,淘汰落后造纸产能5.65万吨,COD减排481吨,NH3H减排11吨,NO_减排16吨,SO2减排115吨。拟保留造纸厂已有上杭润华纸业有限公司、上杭东兴工贸有限公司2家造纸厂按照环保要求,完善污水治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通过市县相关部门联合预验收,其他拟保留3家造纸厂,也按有关环保要求正在实行全面停产整治。至目前,整治小造纸厂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提前完成了省、市下达给我县的淘汰落后造纸产能目标任务。

3、淘汰工业硅冶炼厂及水泥厂工作有序推进

上杭县茶地鸿发工业硅厂已20__年2月完成淘汰,上杭县溪口万鑫隆冶金厂已停产;上杭县吊钟岩水泥厂已完成设备拆除,清理附属设施和成品、半成品,20__年12月下

旬淘汰并通过市县级相关部门联合检查验收。

4、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收取差别电价电费

20__年我县收取大金刚水泥厂、畲山福利水泥厂、金竹水泥有限公司、吊钟岩水泥厂4家水泥企业差别电价电费12万元。根据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龙淘办《关于上杭县落后产能企业差别电价征收整改的通知》([20__]6号)要求及县经贸局、物价局关收取水泥企业差别电价电费的文件规定,进行了对照检查,对过去差别电价电费的补收和今后的收取工作进行了部署落实。

二、 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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