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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工程报修工作制度一目的对物业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在接到报告或紧急告知后,应迅速排除故障、修复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二范围适用于物业内所有设备、设施报修、急修过程。
三职责1.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管理处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保安部、服务部配合。
四报修、急修程序1.工程部人员定期或周期性检查发现的故障,应及时报工程部主管,填写报修记录,安排修理。
2. 其他人员发现设备、设施故障,及时用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工程部,急修人员填写报修记录,安排修理。
3. 用户发现设备、设施问题,通知服务部或其他部门,其他部门应转到工程部,及时填写报修记录,安排修理。
4. 用户报修其房内设施故障,应填写《维修工作单》,应说明报修内容,工程接报人员指派专业员工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
遇特殊情况未能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者,应及时向客户说明,求得谅解。
5.如遇维修人员无法立即完成该项修理工作时,应向主管报告,由工程部主管立即赴现场检查,确定维修方案,决定进一步解决的方案。
6. 如报修内容影响客户正常工作,应向客户说明,求得谅解。
7. 重大事故抢修立即报告工程部经理,由工程部经理报总经理,并通报有关专业公司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
8. 情况特别严重的事故报修应立即报告物业公司总经理,并报告业主或业主委员会。
9.事故如涉及已保险项目应立即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取得联系。
10.急修处理结束,接修人员应在《报修记录》上注明维修内容并签字。
11.报修处理结束后,请客户进行确认后在《维修工作单》上签字,工程部保存记录。
如需收费,通知服务部。
12.工程部管主管对报修项目定期抽检,抽检质量做好记录。
13.服务部对客户报修内容进行电话回访征询意见,并在《用户回访记录》中注明。
五.相关文件1.《用户手则》2.《用户设备维修收费标准》3.《维修操作作业标准》六记录1.报修记录2.维修工作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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